February 25
陶陶:
你知道吗,今天是我第999次向你求婚的日子。
早晨醒来的时候,我说,天气这么好,不如我们结婚吧,你眼神朦胧地看着我(嗯,很诱人),迷糊着说,可我还没刷牙呢。
这是第998次,没成功。
上午开会的间隙,我凑在你耳边,问,嫁给我好不好?你说,不要闹。
这是第999次,还没成功。
忽然想,是不是我把它说得太快太多,反而失去了应有的郑重?
值得纪念的第一千次,让我换个方式。
小的时候读《圣经》,看到创世纪,上帝说,那人独居不好,于是亚当拥有了夏娃,她来自他的肋骨,拥有和她同样的生命,因此能与他相融。
后来听神父讲,上帝没有从亚当的头部拿一块骨造夏娃,是免得她管辖他;也不是从他的脚拿一块骨,免得他践踏她。上帝从他的肋骨取出女人,与他平等,从他的臂下,受他的保护,靠近他的心,受他眷顾。
我从来不曾真正理解神父的话,直到我爱上了你。
原以为爱是件麻烦的复杂的事,现在却觉得,其实它最简单不过,简单得就像呼吸。
原来爱一个人,就是想和她在一起。
不需要刻意做什么,哪怕只是分享一顿安静的早餐,也都觉得开心。一个眼神,一个动作,就可以交流,那种感觉十分神奇。
这也许就是中国诗人所说的心有灵犀,又或者,如《圣经》所言,她来自他的肋骨,拥有和他同样的生命,她与他天然相融。
陶陶,我想和你在一起。
我不想说永远,那或许会让你不安。
也许太过美好的东西,总会令人有些不安,比如彩虹,比如星空,又比如,长久的爱情。
长久的时间里,一切都有可能发生,所以我也一样害怕,怕爱会疲倦,怕时间让我们改变,怕不能永远。
可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而拒绝拥有,就像人们不会因为害怕死亡而拒绝生命。
上帝创造了生命,并将与另一个人共度一生的愿望放在了我们的心里。
一生很长,陶陶,就让我在你身旁。
我们结婚吧。
Eason